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
现将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对接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0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1、成立组织机构。团省委成立了湖南省“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把机构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于2月10日前上报团省委青工部,电子邮箱:thnswqgb@sina.com。
2、做好对接工作。团中央公布的首批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可到中国共青团网站、青工部QQ群查阅和下载)所在市州、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岗位的对接、招收等工作。
3、扩大见习基地数量。各市州、各单位要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和共青团湖南省第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尽快建立省、市两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力争列入团中央第二批名单。
相关情况请及时与团省委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进行联系对接。
附件:《湖南市州“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协调
办公室成员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青工部
2009年2月3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9〕5号
关于做好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对接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根据《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精神,团中央确定了第一批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009年1月20日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为做好见习人员的组织和岗位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部署。接到通知后,各省级团委要迅速成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协调办公室,由一名副书记牵头负责,成员由城市青年工作(青工)部、农村青年工作(青农)部和学校部有关人员组成,1月23日前,将团中央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有关精神传达到市(地)和学校团委。市(地)团委也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2.及时接洽。团中央联系建立的见习基地,由其所在地团省委统一协调,市(地)和学校团委负责见习人员招收和岗位对接工作。2月10日前,市(地)和学校团委与第一批见习基地做好沟通接洽工作。
3.按岗招收。2月10日后,市(地)和学校团委开始接受青年咨询和报名登记工作,有序组织青年参加见习。学校团委联系建立的见习基地直接面向本校学生,自行运转,不再层层对接。
4.加强管理。各省级团委要对见习人员的招收和岗位对接情况进行跟踪指导。1月23日前,将相关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团中央“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协调办公室。3月初,陆续将见习人员的招收和岗位对接情况报团中央“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协调办公室。
联 系 人: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何雷、侯育
联系电话:010-85212818、85212081(F)
电子信箱:qgbqyc@vip.163.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9年1月16日
附件:
湖南省 (市州)“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工作协调办公室成员名单
(注:由团市委分管副书记任主任,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部长任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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