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行动 - 青年就业创业维权
青年创业孵化器
青年就业创业信息

司法部团中央等发出通知 开展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发表时间2009年07月09日 阅读:563次]

  今年是“五五”普法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普法的重点对象———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日前,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据全国普法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主题为: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活动内容包括全国青少年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和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竞赛。

  据了解,全国青少年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赛采取组队竞赛的方式进行,每队3名选手(至少一名女选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竞赛活动组委会公布的学习参考题,组织大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及农村、社区等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拔出代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队参加全国青少年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赛。7月底前,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活动组委会将向各地免费发放学习参考题、参考答案及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竞赛细则。10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进行省内选拔,并将参加全国比赛的代表队报全国竞赛活动组委会。11月,组织各省参赛队伍在北京举行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赛。

  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采取网上答题的形式,参赛者通过实名注册登录相关网站答题,即时提交答案,竞赛活动组委会根据答题成绩确定获奖人员。

  竞赛分月赛、年度赛。各地选拔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赛选手时,应将参加网上答题的成绩作为参考。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于2009年8月至11月举行,参加网上答题竞赛届时请登录:www.legalinfo.gov.cn;http://pufa.china5000.org.cn。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开展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公室成立“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并设办公室,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普法办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的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Copyright (C) 2008 http://qnbl.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共青团湖南省委 承办单位:共青团湖南省委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南华信怡和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