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机构运行 | 要闻导读 | 领导讲话 | 工作动态 | 中青信息 | 党政寄语 | 基层快报 | 省外之声 | 青年事务 | 创新创业 | 青年社团
青年论坛 | 青春风采 | 读书园地 | 调查研究 | 理论文摘 | 团史研究 | 远程教育 | 资料下载 | 信息上传 | 文 件 库 | 图片新闻 | 电子刊物
用户名: @ hngqt.com 密码:
最新软件  
推荐软件  
热门软件  
湘团联:关于评选湖南省第二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和“青年文化名人”的通知(湘团联〔2008〕40号)
关于评选湖南省第二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和“青年文化名人”的通知(湘团联〔2008〕40号) 
发 布 人:团省委  
推荐等级:
下载次数:
软件简介  
 各市(州)团委、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青年联合会,省直团工委:

团省委联合省文化厅、省文联、省青联等单位,于2006年开展了湖南省首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名人)”评选活动以来,我省青年文化事业蓬勃发展,青年文化人才不断涌现。为进一步加快文化强省步伐,充分发挥青年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报经省委宣传部同意,团省委、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联、省青联、湖南日报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第二届 “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和“青年文化名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范围包括以下界(类)别:

1、文学、艺术界;

2、教育、新闻、出版、影视、传媒界;

3、文物、收藏界;

4、国学、美学、伦理、历史、人文等社科类;

5、饮食、娱乐、广告、设计、休闲、体育、旅游文化类;

6、企(事)业文化与社团文化类;

7、民间文化;

8、其它相关类别。

以上领域的创作、演出、教学、科研、开发、生产、传播、营销、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单位、部门、团体(群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青年文化示范单位”评选条件

1、范围包括以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部门(部、室、系、科、队等)、团体(群体、社团,含非正式登记团体)等;

2、集体成员热爱祖国,热爱湖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3、集体各项制度完善,内部管理科学,坚持团结协作,立足开拓创新;

4、产品(作品)富含文化生命力,彰显文化魅力,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成绩斐然,贡献突出。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影响大,群众评价好;

5、集体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集体在湖南省内或属于湖南向外派(演)出单位、部门或团体;

6、获得各级劳动奖状、五四红旗团组织、青年文明号等荣誉者优先参评。

(二)“青年文化名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湖南,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突出贡献者可放宽至45周岁),在湖南或湖南向外派(演)出单位工作;

3、具有杰出的文化领域方面才能或为文化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大的培养发展前途,是我省文化领域的青年代表;

4敬岗爱业,立足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服务群众,社会反响良好;

5、获得各级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十大杰出(优秀)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者优先参评。

三、评选方式与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先进典型。各市州、省直相关部门(协会)和省直团工委可分别推荐23个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个人和集体均可自荐参评。具体步骤如下:

1、推荐人选20087月—8月)。所有被推荐和自荐对象均填写《湖南省第二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或“青年文化名人”候选人推荐表》,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抓住重点,突出特色,统一使用第三人称。表格与材料经推荐单位和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所有自荐与推荐对象的材料须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审查同意),于831前统一报省组委会秘书处。

2、初审考察20089月—10月)。省组委会秘书处对所有被推荐(自荐)对象的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相关人员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最后将推荐材料与考察材料一并提交省组委会,省组委会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正式候选单位和个人。

3、评审初定200811月)。召开评审会议,向评审委员会通报以上情况,在适当考虑地区、行业和类别平衡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从正式候选对象中择优评出我省第二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和“青年文化名人”。

4、社会公示与表彰200812月)把初定对象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确定正式获奖对象后,适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第二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和“青年文化名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附后),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团省委宣传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组成本次活动评审委员会。

五、相关要求

1、开展湖南省第二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和“青年文化名人”评选活动,是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先进对象参加评选。推荐候选对象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推荐单位(部门)要对所推荐的对象先进行考察,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弄虚作假或隐瞒问题的,省组委会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被推荐人的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2、要充分发动各地文化青年(集体)以自荐的方式参加评选。对自荐对象既要大力支持,又要严格把关。特别要注意做好社会团体(群体)和社会青年的发动和推荐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参评。在推荐对象时既要全面考察、统筹兼顾,又要坚持成绩与贡献优先的原则,要重点推荐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强、发展前途好的文化新人参评,重点推荐新型文化产业和农村中的青年文化团体和个人参评。

3、各市州候选对象的推荐,由团市州委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省直部门(协会)推荐的候选对象直接报省组委会秘书处。

4、推荐表、事迹材料等需装订成册上报一式六份。同时,被推荐对象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和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提供2吋近期红底彩色标准照2张、5吋彩色工作照和生活照各2张;集体提供不同的5吋彩色集体照5张,要求能够表现其团队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精神风貌;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和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或照片;

3)提交上述文字、表格材料及照片的电子件。

省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陈丽(团省委宣传部)

地址:长沙市湘雅路上麻园岭289

电话:0731-4471858  6618227

邮编:410008

E-mail:xcb4471858@126.com

 

附件:1、湖南省第二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和“青年文化名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委员名单

2、湖南省第二届“青年文化示范单位”候选集体推荐表

3、湖南省第二届“青年文化名人”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湖南 省 文 化 厅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南省青年联合会                 湖 南 日 报 社

 

2008626

下载地址
 下载地址1
  团页链接
市州共青团
 长沙  株洲  湘潭  衡阳  岳阳  邵阳  常德  张家界  益阳  郴州  永州  娄底  湘西  湘乡  湘农青年  怀化 
院校共青团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湘潭大学  吉首大学  湖南工程学院  湖南科技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中国共青团网站群
 中国共青团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北  山东  河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建设兵团 


友情链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7-2008 Hngq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湘CIP备 040159 号
网站维护:共青团湖南省委信息中心
E-mail:webmaster@hnngqt.com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上麻园岭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