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团委、教育局、关工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22号),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关心少年儿童工作的先进典型,表彰和奖励在少年儿童成长、成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党政干部和“五老”人员,动员和倡导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支持少年儿童工作,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省少工委决定开展湖南省关心少年儿童“绿叶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评选表彰关心和支持少年儿童工作的市州区县党政干部和“五老”人员(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专家),号召社会各界加大对少年儿童群体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营造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机构
1、此次评选活动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省少工委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基层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各市州团委、教育局、关工委、少工委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评审委员会组成单位: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湖南省妇女联合会、湖南省少年儿童出版社、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军区、湖南日报社、湖南省书法家协会、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经济电视台。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少年儿童,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引导教育少年儿童,爱岗敬业,既能做好本职工作,又热心从事少年儿童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富有爱心,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 3、积极主动参与和组织少年儿童活动,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4、关心少年儿童工作发展,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便利条件。
四、评选要求
1、各市州团委、教育局、关工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发现和挖掘典型,认真按照评选办法,实事求是,严格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湖南省关心少年儿童“绿叶奖”评选由各市州团委、教育局、关工委、少工委在本地区进行初评,择优向省评选委员会推荐人选,并在相关单位进行公示。每个市州评选关心少年儿童“绿叶奖”名额为2名,其中党政领导1人,“五老”人员1人。 3、各地推荐候选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候选人要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详实的事迹材料,确保推荐质量。 4、请务必将候选人登记表、事迹简介(300字左右,一式五份)、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五份)和2寸免冠照片五张于2008年4月25日前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长沙市湘雅路上麻园岭289号团省委少年部),联系电话:0731-4484879、0731-4470570(传真),联系人:曹婧。 5、各地推荐人选上报后,省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议。当选的湖南省关心少年儿童“绿叶奖”获得者将参加今年“6•1” 期间举行的省第五次少代会。
附件:湖南省关心少年儿童“绿叶奖”推荐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
200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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