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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调高校团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的
通 知
各高校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六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团中央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起,从全省各高校抽调团干部分4批派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现就上报第一批抽调派驻干部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抽调干部的工作期限
2008年9月上旬至2009年2月底。
二、抽调干部的数量与要求
各高校团委各推荐1名优秀团干部。抽调干部要求政治上过硬,服务意识强,作风扎实,自律上严格,既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要有团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
三、派驻干部的工作任务
1.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当地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情况,摸清开展工作的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2.介绍经验。把掌握的基层团建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介绍给基层,加强对基层团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总结基层团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方式。
3.探索创新。努力创新基层工作的有形载体,探索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指导工作期间,每一名派驻干部要与所在团委积极配合,努力培育若干个基层工作创新的典型。
4.锻炼本领。深入基层、深入青年,把全部精力放在促进基层团建工作上,敢于面对矛盾,处理复杂问题,在实践中锤炼作风,经受磨练,增长才干。派驻干部在工作结束后要写一篇工作心得。
5.推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努力推动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工作的整体活跃。
四、具体安排
1、抽调干部在派驻期间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抽调干部不在县级团委任职,不直接领导县级团委的工作,与县级团委之间是工作指导关系,所有工作事项均需通过县级团委决定和布置。
2. 各高校团委尽快确定抽调干部人选,填写《湖南省第一批抽调派驻县级团委干部登记表》(附件1),并于8月25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具体下派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壤 电 话:0731-4470105
共青团湖南省委组织部
2008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