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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团委、少工委、各有关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少代会上向全体少年儿童提出的“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讲话精神,按照湖南省第五次少代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省少工委决定在2008年暑期举办湖南省少先队“共享阳光·快乐成长——阳光少年”夏令营,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活跃少年儿童暑期生活,展现素质教育下我省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加强他们在文化、学习、成长等方面的交流,采用融思想性、教育性、挑战性、实用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比赛方式,通过主题活动、实践活动、自主活动、争章活动等方式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活动,使队员们在活动中磨练意志,团结协作,增强应对各种危机和困难的能力,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观,提高自信心与责任感,健康、快乐的成长。
二、夏令营时间
2008年7月21日至2008年7月27日
三、活动地点
长沙市雨花营地(省植物园内)
四、入营条件
1、各学校自行组建以40人为单位的中队参加,可以组建多队,也可以与其他学校拼成一个或多个40人的中队参加。
2、营员要求年龄9—15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少先队员。
3、营员自行佩带水壶、换洗衣物、胶鞋、毛巾、牙刷、口杯、小毛巾被、笔、本子等生活用品。
4、入营费:每位营员580元,包括:食宿费、训练费、租场费、保险费、服装费、电影费等(各地到长沙费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收取)
5、各学校代表队随行老师两名,负责营员的活动组织、纪律安全、生活管理等。
五、夏令营项目安排
夏令营每批由12个中队组成,以中队为单位参加活动的每一个项目。活动内容暂定如下:
准军事化训练(军训、军事五项)——穿上军服,亲身体验当兵的感觉,在严格的军事训练中,磨练意志、增强体魄;
生活自理大考验——在温馨、浪漫的活动中,培养自立、自理的能力;
陶艺——用最简单的材料做出自己最喜爱的艺术品,陶冶情操;
参观珍稀植物分类园——感受大自然的美好,巧识珍稀濒危植物,增强环保意识,激发对生活的热爱;
团队拓展活动(齐心协力)——在紧张刺激的游戏活动中,体验团队的力量,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真正信任,激发孩子的潜能、激励他们的斗志;
野外电子猎狐(无线电测向)——利用高科技产品寻找狡猾的“电子狐狸”;
无土栽培——不用土能栽培植物,大家都了解,但大家知道其中的科学奥秘吗?
森林游乐城——挑战你的勇气,挑战你的毅力,让你充分体验游艺带来的快乐;
手语培训——我们将积极健康的歌曲排成手语舞蹈,通过手语的潜移默化,经常给自己积极的暗示,从而树立乐观向上的人生观;
烧烤——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闻浓香弥漫,看炊烟缭绕,回归自然,其乐融融;
联欢晚会——沐浴着温柔的夜色,依偎着闪烁的烛光,放飞心愿,放飞梦想,纵情高歌,翩翩起舞;
应急自救——学会如休应对地震、火灾等灾害,掌握应急自救知识;
雏鹰争章——通过夏令营,学会各种知识、技能,参加争“夏令营章”活动;
其他项目——人体多米诺、“红军路”、团体心理辅导等。
六、活动要求
1、各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组建40人中队(一个或多个中队),并认真填报《2008年暑期湖南省少先队 “共享阳光·快乐成长——阳光少年”夏令营营员报名登记表》,于6月25日前传真到省少工委办公室。
2、此次夏令营活动为全省各学校间展示实施素质教育成果的一次活动,各学校应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组织队员参与,省少工委将对在此次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其它事项
“共享阳光·快乐成长——阳光少年”夏令营组委会联系方式:电话:0731—4484879、0731—4470570;传真:0731—4470570;联系人:曹老师、陈老师;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上麻园岭289号团省委少年部;Email: hnsgw@163.com。
附件:2008年暑期湖南省少先队“共享阳光·快乐成长——阳光少年”夏令营营员报名登记表
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