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团委,文化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远离网吧,使他们度过一个充实、欢乐、有意义的寒假,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寒假期间联合开展“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网吧经营业主、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现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2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寒假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专栏、园地、自办报等宣传阵地和媒介,开展以宣传“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为主题的团、队日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各学校团组织要通过主题班会、队会、团会开展活动宣传,让学生深刻了解在网吧上网的危害,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组织广大网吧经营业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等十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等有关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培训、业主大会、致广大经营业主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网吧经营业主的守法意识,提高网吧经营业主的素质,规范网吧经营行为。
(二)加大网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1、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网吧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度和网吧违法经营案件处理制度。对网吧实行分片分区管理,明确责任人,层层落实,并在责任区内公示责任人的联系方式。
2、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寒假期间网吧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开辟绿色上网场所,开展健康有益活动
要发挥学校、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在满足未成年人网络文化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开辟公益性上网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会同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制定对未成年人开放的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内容、设施设备、环境、开放时间和辅导员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四)开展明查暗访行动,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活动期间,团省委、省文化厅、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省范围内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进行明查暗访。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团组织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也要加强联系,通过上级管理部门抽查及组织互查等形式对辖区内网吧经营场所进行明查暗访。通过明查暗访,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追究一批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做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群,实现我省网吧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
(五)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探索网吧管理长效机制
各级共青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要利用学生假期社会调查活动,对未成年人沉溺网络的现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就如何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探索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等问题,通过个别走访、问卷调查、专题座谈等方式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和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有益的参考。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
各级共青团组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要充分认识“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活动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将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各级共青团组织、文化行政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迅速开展活动。要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把各项活动任务落到实处。要根据各地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三)认真总结,推广经验
“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系列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对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团省委、省文化厅和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工作创新,成效显著的地区将予以通报表扬。
团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三阳
联系电话:0731-4810756 13307314291
传 真:0731-4470744
省文化厅
联 系 人: 严 正 任 重
联系电话:0731-4421608 0731-2243066
传 真:0731-4421608 0731-224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