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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湖南共青团学习贯彻
团十六大精神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机关各部室(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团十六大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召开湖南共青团学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会议,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8年7月9日上午7:50,省委九所宾馆会议中心大会议室。
二、与会人员
1、各市(州)团委书记,省直团工委书记;
2、团省委机关全体干部和事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
3、长沙团市委全体干部和长沙市各县(市、区)团委书记;
4、在长部分大型企业和本科院校团委负责人(分别由团省委青工部和学校部通知)。
三、有关要求
1、与会人员名单请于2008年7月4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本科院校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大型企业由团省委青工部负责,统一上报)。联系人:雷萍,电话0731-4471010,传真:0731-4471010。
2、各市(州)团委书记、省直团工委书记请于7月8日下午到九所1号楼报到,并于7月9日上午7:50在九所宾馆会议中心参加会议。
3、会议重要,请与会人员不要无故缺席和迟到。
特此通知。
共青团湖南省委组织部 2008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