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 | | | 作者:团衡阳市委 来源:湖南青年在线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8-6-19 9:24:12 | 2008年6月9日至15日,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监督检查各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情况,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派出了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为组长的检查组,在我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6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了湖南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会,全面听取了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的汇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宪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等领导出席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和平主持会议。徐宪平副省长代表省政府、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作了关于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题汇报,文化厅、民政厅、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也分别针对本部门的工作向检查组做了汇报。
会上,张春贤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的高度,肯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17年以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要求全社会增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感,从精神和物质层面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听取了相关汇报后,黄镇东主任委员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我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执法检查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还深入长沙、湘潭、常德、张家界等地视察工作,听取了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题汇报,调查走访了社区、网吧、中小学等,全面了解我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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