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色浪漫》的故事情节始于1968年的北京,以钟跃民为代表的特殊群体,穿着从家中箱子底翻出的当年父辈穿过的将校呢军装,在街头呼来啸去,他们身藏利器,随时为一些微 不足道的事而大打出手。正当他们把北京闹得鸡犬不宁时,一道“知识青年下放农村”的命令,将他们统统送到陕北插队落户。在农村,他们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拿去换粮食吃光之后,就去干些偷鸡摸狗的事,肚儿空空,他们就成群结队去县城讨饭,并打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追击战--
对于书中的钟跃民,如果简单地用传统的二分法——非好即坏的是非观来评判来分析,显然是无法贴上标签的。因为表现在钟跃民身上的亦正亦邪,邪气或者正义并非是一种被动的转化。很多是在某种场合下的一种不经意的表露。从表象看,斗殴滋事,对钟跃民来说简直是饕餮大餐,越是闹得鸡飞狗跳,越是打得头破血流,他越是精神亢奋。然而就是这个钟跃民,涉及到人命关天的时候,他竟冒着自己被别人砍杀的危险,拼死救出差不多要死于他人乱刀之下的李奎勇。高干之女与平民子女之间本来就有有一层隔膜,而他与平民子女李奎勇从儿时结下的友谊,却一直保持到李奎勇去世。对于“拍婆子”,钟跃民的举止的确让人觉得有点厚颜无耻;然而谈论起古典音乐,钟跃民的理解及其口才却让人刮目相看。比如他对柴科夫斯基的钢琴曲《六月·船歌》的解说,竟让那个自命清高的周晓白泪滴婆娑。发展到最后,这位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对钟跃民爱得死去活来。探寻个中原因,用周晓白的话说,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状态。这个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觉得自己找到很多快乐。
插队陕北,知青们是吃了上餐愁下顿,想读书没有书读,想回城没有希望。悲伤、郁闷、彷徨象瘟疫一样时时刻刻浸染着他们。此时的钟跃民似乎不食人间烟火,在他脸上看不到悲伤,看不到忧愁,看到的只是他变换奇招,寻找快乐。他带队去县要饭时上演的那一场闹剧让人欲哭无泪,他煞有介事地“要挟”村支书退出多占的知青口粮,他巧布迷魂阵为郑桐用谈情说爱造势。郑桐本来是一个见了书头就痛的人,为了把郑桐打扮成知识渊博的样子,他自己装模作样地当起郑桐的“学生”,让郑桐以此去赢取蒋碧云的芳心。钟跃民假戏假做,郑桐却由假入真,坠入知识的海洋,最终成为一名学者。当然也赢得蒋碧云的纯真爱情,这是后话。难道钟跃民不知苦滋味,非也。你看他缠着放羊的杜老汉学唱“信天游”,并时而来上那么几句,他是想用悲凉的歌声来消释和解脱内心的苦闷。
钟跃民从不循规蹈矩,也不按习惯或者常式去思维、去行动,很多时候则出乎意料之外。在部队大裁军的时候,上级送他到军事学院进修,这是为他在营长的位置上再提拔铺个垫脚石,可他天堂有路偏不走,却死心蹋地要求转业。人家说背靠大树好乘凉,铁饭碗牢靠,他转业回来坚决不要组织安排,甘愿到街头摊煎饼。无证经营被查,他大闹工商局。失了业去开出租,他却专拉那些野鸳鸯,给野鸳鸯们提供“苟合”机会。这那里还谈得上什么党性或者说觉悟呢?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另类”,当他开餐馆赚了点钱,当他看到当年的知青战友下岗失业生活无着时,又不知动了那根神经,把那些知青战友或者同学收编过来,负债开起联锁店,帮他们摆脱困境。
对一个人的评判,应该牵涉到个人所处的具体环境或者说特定的立场,否则是难得到在实质上完全共同的一致性结论的。对于钟跃民来说,如果他打架斗殴、无事生非是在百无聊奈的情形下的一种发泄的话,那么他的勇气、他的担当精神是他对社会、对战友、对同学出于一种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喜欢用三七开或四六开来评判一个人的好坏,回到这部小说,如果摒弃社会或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钟跃民仍不失一个活蹦乱跳的热血男儿。
人生本身就是一个永恒不断的活泼挑战的历程,如果委弃了自觉地去抉择生命的意义系络的企图,也就等于把自己托付给了一个盲目的命运,那么人生就不会有任何光彩。钟跃民的感悟是:生命是一个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正因为他有这种感悟,所以他需要的是一种时时刻刻能感受到新鲜感的生活方式。也正因为如此,不安分的钟跃民把红红火火的餐馆交给高玥打理,自己却去了可可西里。他去同反偷猎队员一块,和那些偷猎国家珍稀动物藏羚羊的犯罪分子进行着残酷的斗争。尽管他穷得身上只剩下二毛钱,他还认为这种日子过得太刺激了。
“用舍有时,行藏在我。”(苏轼)把这句话展开来说,意思就是做人不能被时势左右,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人要有主动权,不能委屈自己。这句话应该说在钟跃民身上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尽管笔者也知道钟跃民是都梁塑造的一个典型人物,然而读完《血色浪漫》,脑海里留下一个挥之不去的意念:大指挥屁股的人,掌握了自己命运的人,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那才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光明网读书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