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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几点思考intact
 
 更新时间:2007-9-23 9:04:16  

  近年来,我区结合北湖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消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加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

  我区近年来一直本着为青少年服务的宗旨,不断深入研究,落实方案,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力争使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青少年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教育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是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专门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制。二是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创建和“法制教育进社区”活动,并要求和鼓励各校自行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做到“四个一”,即设一个法制宣传栏、配一套法律图片、建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季上一堂法制课。在社区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我与生活”演讲比赛等,普及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三是深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普法教育,将法律宣传寓教于乐,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青少年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四是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远离黑网吧,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增强网络文明意识和素质。

(二)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为切实抓好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我区坚持以教育为主,维护权益为主,不断深化思想教育,丰富教育领域,创新教育手段,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形势日趋严峻,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中化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举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我区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努力建立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权实体,成立了“三中心”,组建青少年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工作的教育培训引导、宣传等工作,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娱乐方式,净化青少年精神生活空间;发挥舆论传媒优势,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大胆揭露曝光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现象,对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社会宣传,结合实际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系点或确定共建单位,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开展法制学习和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三)大力实施青少年的志愿者普法宣传计划和法律援助服务计划。帮助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青少年的思想情操,行为特征,明确了解青少年思想行为动向,加强教育引导,通过整合多种助学基金,进一步深化“希望工程”、 “手拉手”助学活动,千方百计帮助青少年及特困青少年家庭完成学业,并逐步完善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青少年工作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加强青少年事务协调机制,努力探索落实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思想身心健康发展。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作,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有关部门配合,才能取得彻底的效果,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以“弘扬正气和培育民族精神”、“18岁成人宣誓”、“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各种主题团日活动,引导青少年深入学习英烈、楷模、先进文化、大力弘扬抗非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引导青少年深刻感受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成就,自觉养成实践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精神。此外,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利用少年警校、劳动基地等在教育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开展团队日活动,教育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同时举办各种讲座,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绿色上网”活动。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素质教育的决议》精神,利用现代网络教育资源,以青少年为载体进行网络教育。通过组织青少年参与网上学习竞技和网下体验教育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感悟,在体验中成长,推进素质教育。还在青少年活动中心设立“绿色网吧”,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和环境。

  四、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采取的对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重大社会课题,也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立足基层基础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预防犯罪能力的同时,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方针,减少、消除外在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把未成年人犯罪率降到最低的限度。

  五、发放青少年维权卡,依法保护外出务工青年合法权益。我区在全区范围组织推广印制发放“青少年维权卡”。我区成立了由团县委牵头,司法局、农业局、计生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组成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我区负责发放“北湖青年维权卡”,卡上明细了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措施:共青团组织负责为青年做好综合服务工作,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在外出务工青年中建立团组织,在青少年维权、青少年法制教育等方面提供指导,使共青团真正成为“青少年之家”;区农业局为农村创业青年提供致富信息、就业信息、创业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支持,为广大青年提供农业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农业生产实用技术的培训、指导,为外出务工青年、回乡创业青年提供相应的农业、农技推广项目,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等;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为青年提供就业信息、外出务工指导、劳动鉴定、劳动合同履行、工资保障、劳动争议、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区司法局负责青少年维权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协调县城律师事务所、乡镇法律服务所及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为青年提供维权法律服务;区计生局负责宣传解释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使广大青年成为执行计划生育的模范。从去年至今,我区已累计发放青少年维权卡700余张,为青少年提供维权咨询服务70余人次,协调处理2余起工伤事故纠纷,让广大青少年看到了维权服务的实际效果。

  一、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有以下特点:

  (一)从年龄结构分析

低龄化趋势明显,16至17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其中14周岁以下犯罪,2005年3人,2006年4人;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以辍学流失生和闲散游荡少年为主,在校生占有一定比例。一些中小学生辍学流向社会后,处于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三不管真空状态,浪迹街头或在网吧、录像室、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打发日子,因此接触社会阴暗面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机会增多,客观上为其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提供更大的可能性;本地未成年人犯罪居多,外省市在肇犯罪的未成年人有逐年增多趋势。

(二)从犯罪类型分析

  侵财犯罪居多,盗窃案件尤为突出,其次为“二抢一盗”案件,其中2006年至今二抢一盗679人,占60.6%,抢劫案件,161人,占68.5%,绑架案件,33人,占50.8%,伤害案件,71人,占37.4%。他们大多数作案所得财物大肆挥霍于网吧、游戏厅等场所;涉及恶性暴力犯罪为数不少;参与毒赌黄犯罪也有发现。

  (三)从作案方式分析

  犯罪手法日趋成人化。从近年来破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作案方式、犯罪手段日趋成人化、犯罪的暴力程度也不断加剧;团伙犯罪突出,连续疯狂作案;手段残忍,具有不计后果性;重复作案,屡教不改。由于未成年人作案时年龄偏小,司法机关只能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但部分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由于教育转化不到位、改造不彻底,反而以此为继续违法犯罪的资本,重新违法犯罪时更是无所顾忌,变本加厉;作案地点多为青少年较为集中的场所。盗窃作案主要集中在公共场所的停车场、夜晚无人看守的街头商业网点、防范不力的施工场所等;抢劫、抢夺作案时多为学校门口或周边街区以及网吧、酒巴等青少年比较多的娱乐场所。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环境的影响。

  (一)受自身因素影响。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定,对事物判断能力较差,模仿性、好奇心和虚荣心都很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辨别是非以及自制的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不法分子教唆而误入歧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受家庭因素影响。一些家长对孩子娇生惯养、过度溺爱,纵容庇护其不良行为,养成孩子好逸恶劳、自私任性、娇纵霸道等性格;一些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管教孩子,对孩子的不良习性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使孩子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恶习;一些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通常以训斥、打骂代替说服教育,使孩子形成自卑、孤僻、冷漠的性格和逆反心理;一些家庭父母感情不和或离异,家庭结构残缺,造成未成年人缺乏父母关爱,身心健康受损,逐渐产生性格扭曲等等;一些自身行为不端,涉及黄、赌、毒、偷盗等恶习,对孩子造成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

  (三)受学校教育因素影响。在当前教育体制下,许多学校只管教书,不管育人,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德育、法制和心理的教育,造成一些学生思想道德“滑波”,理想信念意识模糊,法制意识淡薄,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一些学校只注重学生的校内教育管理,缺少与学生家长的日常联系沟通,对学生的校外活动情况不了解,不掌握,造成校内外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在校外的违法犯罪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无法引导学生回归到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来。不少教师忽视对后进生的辅导和管理,动辄批评处罚,使后进生易产生自卑和厌学情绪,有的甚至产生扭曲心理,流失于社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受社会风气影响。一是社会不良风气尤其是“金钱万能论”、“读书无用论”低俗观念的影响下,使部分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发生偏差;二是一些违法犯罪团伙千方百计诱骗、教唆和威胁未成年人犯罪,把一些缺乏分辨力的未成年人“拖下水”;三是带暴力、凶杀、色情等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充斥文化市场,腐蚀和毒害未成年人,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四是色情网站、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使不少未成年人通宵达旦沉迷其中,玩物丧志,并且受网上不健康内容的毒害,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我区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措施,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为青少年服务的项目偏少,在全面关心青少年教育的社会风气尚未很好地形成,一些社会的环境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网络教育工作明显滞后,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立足领导抓预防。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积极做好青少年思想强化基础建设、优化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加强与公安和司法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其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动员各方面力量,针对青少年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各种重点活动、重点工作,切实有效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立足认识抓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充分履行职责,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机构建设。针对社区青少年、在校生以及其他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积极开展各项重点活动,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立足基层抓基础。一是要广泛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社区预防。加强对社区未成年人特别是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注意发现和解决未成年人中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社区治安防范,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二是严格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协助学校选配一批具备热爱教育工作、有较高法律业务素质、有较强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的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帮助学校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组织好法制课程教学。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有违法犯罪前科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成立帮教工作成员小组,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进行正面帮教,增强其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其向好的方向转化。

  (四)立足长远抓机制。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教育、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完善保障机制。在人、财、物等方面对预防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障体制。为残缺家庭子女、特困户子女、残疾、流浪少年、孤儿等特殊未成人群体提供帮助,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医疗、上学、就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使他们得以顺利融入社会。四是建立补救性预防机制。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采取帮助教育的补救性措施,加强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治和就业引导,防止其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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